申請中國大陸植物(蝴蝶蘭屬)品種權相關資料 2014.05.07 一、前言 蘭花是台灣在國際花卉市場上最具市場實力與潛力的花卉產品,深受世界各國消費者的青睞,究其主要原因,乃要歸功於我國在蘭花種苗之育種及繁殖上的卓越成就。但是目前許多育種者對大陸申請手續仍不甚清楚,往往失去申請機會而自動放棄,甚至被國外其他業者申請去,對台灣蘭花產業傷害甚大。 行政院農委會農糧署有鑑於此,特委託本協會於103年協助台灣育種者申請大陸品種權,本協會特補助每件申請案新台幣5仟元整(以(103)年取得受理公告為補助標準),希望藉此提升蘭花業者對於蘭花品種智財權的重視,使其權利能得到更好的保障。 台灣蘭花育種者若不能到大陸設場,又無銷售管道於大陸地區,本協會建議,先通過協會代為申請大陸品種權,申請受理後,若要授權於華南、華中、華北及東北地區,也可利用本協會提供的試種契約範本,作為試種的根據,避免被仿冒複製,若通過測試後採用授權契約範本,授權於大陸廠商,也可取得授權金,如此才能使台灣的育種者獲得辛苦研發育種的成果,提昇台灣的育種競爭力。
二、品種權申請簡介 中國的單位和個人申請品種權,可以直接或者委託代理機構向品種保護辦公室提出申請。 在中國沒有經常居所的外國人、外國企業或其他外國組織,向品種保護辦公室提出品種權申請,應當委託代理機構辦理。 申請人委託代理機構辦理品種權申請等相關事務時,應當與代理機構簽訂委託書,明確委託辦理事項與權責。代理機構在向品種保護辦公室提交申請時,應當同時提交申請人委託書。品種保護辦公室在上述申請的受理與審查程式中,直接與代理機構聯繫。 申請品種權的,申請人應當向品種保護辦公室提交請求書、說明書和品種照片各一式2份,同時提交相應的請求書和說明書的電子文檔。書面材料呈交至品種保護辦公室,電子文檔提交至品種保護處受理郵箱cnpvp@agri.gov.cn。 請求書、說明書、照片、代理委託書按照品種保護辦公室規定的統一格式填寫。
中國大陸品種權受理聯繫方式: 北京市朝陽區東三環南路96號 郵遞區號:100122 諮詢聯繫電話:010-59199396 59199388
三、相關表格下載 (請見附檔) 1.申請審查流程圖 2.收費標準 3.代理機構 4.申請表單 4-1 品種權申請請求書 4-2 說明書 4-3 照片及簡要說明 4-4 代理委託書 4-5 蝴蝶蘭性狀對比表 5.觀賞植物_蝴蝶蘭DUS測試指南(2012) 6.相關法規 6-1 關於台灣地區申請人在大陸申請植物新品種權的暫行規定 6-2 中華人民共和國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 6-3 中華人民共和國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實施細則(農業部分) 6-4 中華人民共和國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實施細則(林業部分) 6-5 農業植物品種命名規定 註:中國大陸沒有對品種命名中含有蝶、鵝及龍等字進行限制。
四、中國大陸相關網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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