會員專區
本會會員申請資格及相關說明
正式(個人)會員:凡中華民國國民,贊同本會宗旨、年滿二十歲並實際從事蘭花育種者經本會(創會會員)二人推薦、送理事會審查通過,得加入會員。
贊助會員:凡認同本會宗旨,贊助本會工作之團體或個人。(國籍不拘)
永久會員:若一次繳交新台幣10,000者,則成為永久會員,享終身免繳會費。
會員類別 |
入會費 |
常年會費 |
正式(個人)會員 |
新台幣500元 |
新台幣1,200元/年,新台幣100/月(不足1年者) |
贊助會員(非育種者) |
免繳入會費 |
新台幣1,200元/年,新台幣100/月(不足1年者) |
贊助會員(海外人士) |
免繳入會費 |
新台幣2,000元/年(人民幣400元,美金70元) |
申請時應填具入會申請書,經理事會通過,並繳納會費。
新入會不足1年者,以月份計算會費。例如:
8月申請入會,即從8月份計算。
會員權利:享受本會舉辦之各種蘭藝活動;台灣蘭花季刊(1年4本);國內外蘭展參展、觀摩及聯誼會等活動;邀請參加各學術機構或專家之演講會、研討會…等。
-----竭誠歡迎各界愛蘭人士加入本會-----
入會申請書 會員異動申請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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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蘭花育種者協會
章程
第二章 會員
第七條 本會會員申請資格如下:
一、 個人會員: 凡中華民國國民,贊同本會宗旨、年滿二十歲並實際從事蘭花育種者經本會
(創會會員) 二人推薦、送理事會審查通過,得加入會員。
二、 贊助會員: 凡認同本會宗旨,贊助本會工作之團體或個人。(國籍不拘)
第八條 會員(會員代表)有表決權、選舉權、被選舉權與罷免權,每一會員(會員代表)為一權。贊助會員
無前項權利。
第九條 會員(會員代表)有遵守本會章程、決議及繳納會費之義務,會員未繳納會費者,不得享有會員
權利,連續兩年未繳納會費者,視為自動退會。會員(會員代表)經出會、退會或停權處分,
如欲再申請復會或復權時,除有正當理由,經理事會審核通過者外,應繳清前所積欠之會
費。
第十條 會員(會員代表)有違反法令,章程或不遵守會員大會決議時,得經理事會決議,予以警告或
停權處分,其危害團體情節重大者,得經會員(會員大會)大會決議予以除名。
第十一條 會員喪失會員資格或經會員(會員代表)大會決議除名者,即為出會。
第十二條 會員得以書面敘明理由,向本會聲明退會。
會費繳交方式
匯款
請先將入會申請書列印填妥,連同匯款單存根影印本,傳真至04-8526437或郵寄至「彰化縣大村鄉中山路3段137號/台灣蘭花育種者協會
秘書處收」,即可成為我們的會員。
郵政劃撥戶名:台灣蘭花育種者協會 賴本智
帳 號:31579480
(此為協會會費專款專戶,敬請配合,謝謝!)
親洽本會
請於週一至週五,上午8:00至下午5:00,親臨彰化縣大村鄉中山路3段137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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